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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会议召开

2013-08-29

中国环境报记者张秋蕾北京报道 环境保护部8月27日在京召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会议。会议强调要全力以赴打好今冬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攻坚战,努力改善空气质量。国务院副秘书长丁向阳、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翟青出席会议并讲话。

丁向阳指出,冬季的大气环境质量是全年最差的季节,特别是在广大的北方地区,由于采暖燃用大量劣质煤炭以及不利的气象条件,导致空气质量急剧下降。去年冬季,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连续出现长时间大范围重污染天气,严重影响群众身体健康和正常生活,国内外反映强烈。随着今年冬季的来临,发生重污染天气的可能性日益加大。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,迅速着手,采取有力措施,全力以赴打好今冬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攻坚战。一要因地制宜,做好各项预防和准备工作。各地政府要深入分析本地污染源的种类和数量,深入分析近年来特别是今年年初辖区内大气污染气象数据、空气质量数据,以及重污染天气出现的时段、频率、持续时间,充分论证工业排放、机动车尾气、扬尘等污染控制措施与主要污染物浓度下降的关系,科学制定工业减排、燃煤减排、机动车减排等具体应对措施。要编制和修订应急预案,做到监测预警有会商,污染控制有清单,响应措施有论证,组织协调有指挥,措施落实有方案。实施方案要明确责任人,确定实施步骤、程序、方法,畅通信息转达渠道,确保实施方案顺利执行。要提前做好应急准备。在控制工业源方面,督促相关企业做好环保设施检修工作,确保除尘脱硫脱硝设施正常运行。在控制燃煤污染方面,严格控制劣质煤的销售和使用,提前做好优质煤炭的储备,加紧城乡接合部、农村地区劣质燃煤治理,加快各类燃煤小锅炉的取缔、改造、替代工作。在控制扬尘污染方面,认真做好施工、堆场、道路以及运渣车辆的扬尘防治,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整改。在控制机动车污染方面,加强机动车尾气检测,加快黄标车等老旧车辆淘汰。二要未雨绸缪,做好重污染天气监测和预警工作。要做好重污染天气日常监测预警,建立重污染天气会商制度,并充分利用广播、电视、网络和报纸等媒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,以保障群众的环境知情权,同时为应急响应提供科学决策依据。三要各司其职,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。省、市人民政府要建立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体系,并按照各自应急预案分别采取应急措施。相关单位按要求停产、停工、限产、限排。四要强化执法,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监督检查工作。地方人民政府要组织环保、建设、公安、监察等部门,对各项应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。检查重点包括:应急预案的编制、修订、备案等情况,日常防控措施、预警发布、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,工业企业停产、停工、限产、限排措施落实情况,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,煤炭供应和使用情况,城乡接合部、农村燃煤污染防治情况,城市扬尘措施控制情况,黄标车交通管制情况。必要时,对相关企业进行驻厂监察。国家将不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、交叉执法,统一执法尺度、规范执法程序,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给予通报和公布。五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,增强公民的环境意识,形成“同呼吸共奋斗”社会氛围。

丁向阳强调,今冬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一定要见到实效,要让老百姓看到治理大气污染的希望。一要理顺关系,建立国家协调督导、各省(区、市)统筹组织、城市负责实施、单位具体落实和全民广泛参与的联动机制。二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。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签订目标责任书,认真实施“一把手”负责制。环境保护部将定期检查、调度,对干预、伪造监测数据等行为,严格追究责任;对问题突出的地区和企业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;对工作不力、履职缺位等导致持续3天重污染天气的,将对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依法实施问责。对偷排偷放、屡查屡犯的企业,依法责令停产关闭,对企业法人按照最新司法解释依法追究环境污染犯罪刑事责任。对应急响应时期的各项违法行为依法实施上限处罚。三要严格考核。国务院将在明年初对各省(区、市)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,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。

翟青在讲话中指出,做好冬季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任务十分艰巨,各有关省(区、市)政府务必高度重视,积极应对,用硬措施完成硬任务。环境保护部近期将对各地应对情况进行检查,并向社会公布通报检查情况。

北京、天津、河北、山西、内蒙古、辽宁、山东省(区、市)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分别汇报今冬重污染天气应对有关准备工作。


来源:中国环境报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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